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清朝是如何組織救火的,相關設施是什么

更新時間:2016-11-30 09:44:38

  人類最早,最偉大的發(fā)明,就是控制了火,火可以可我們帶來溫暖,讓我們在寒冷的天氣下生存下來?;鸬陌l(fā)現幫助我們在原始的誰會中驅逐了猛獸,讓我們不至于成為猛獸的盤中餐?;鸬挠锰帍娜∨?,到驅逐猛獸,到烹飪食物,給人類的文明進步帶來了許多的幫助。可是水可載舟亦可覆舟,火可以幫助我們,也可以毀滅我們。

  火災是我們生活中所有災害的一種,火災一旦發(fā)生,它對我們人類的文明,生命,財產,都可以造成無法估量的后果,因此防火控火一直都是我們人類所熱門探討的話題。今天我們就來講講在那個沒有高科技的時代,人類是如何防火控火的呢?

  清朝救火組織與設施

  清康熙年間,開設了火班(機桶處),康熙、雍正、乾隆三朝,其人數不下200人。據《大清會典》記載,紫禁城內曾有腹大口收的銅、鐵水缸308尊。在宮殿前設置的這些大水缸,稱之為門海、吉祥缸、太平缸,每尊可貯水3000多升,過去由幾十個太監(jiān)專門負責管理,每天派勞役從井內吊水,把缸打滿。夏天要保證水質干凈,無異味;冬天除加缸蓋外,還在大缸外包上棉套,在寒冬,要把缸架在特制的石圈上,下燃炭火,晝夜不熄,以免缸水凍結。

  清朝一些城市有專門的救火兵丁、救火義役、救火夫頭。據《康熙仁和縣志》記載,當時杭州城內居民住宅稠密,經常發(fā)生火災,由于撲救不力,往往造成很大損失。為此,總督劉公從守城部隊中抽出40名身體強壯、行動敏捷的兵丁組成一支滅火隊伍,專門擔負城內救火任務。這些救火兵丁身著號衣,頭戴號帽。號衣背后縫制一方白布,上面書寫“杭協營救火兵丁×××”,字跡粗大明顯,并蓋以印文。

  乾隆八年(1743年),湖南巡撫蔣薄指示各州縣組織救火義役,專門負責撲救火災。這些救火義役都要登記造冊,上報官府,由官府每年發(fā)給一定的銀兩。乾隆二十一年(1756年),湖南官府頒布的《救火事宜》規(guī)定,所有救火義役均需穿戴號衣,其式樣為白布縫制的馬褂,紅布鑲邊,前后各繪置一圓圖,在圓圖內書寫某縣民壯。根據他們在火場上的表現,事后分別獎罰。救火義役都有明確分工,并配備各種滅火器具,以便在救火時各執(zhí)其器。

  救火夫頭是清代負責管理水夫的人。湖南官府在《救火事宜》中規(guī)定,每縣須設救火夫頭5名,各管10名水夫。官府每月向這些救火夫頭各發(fā)工食銀3錢。他們各佩帶一面旗幟和一個燈籠,其顏色和標記各不相同,以便于在火場上指揮自己所管理的水夫供水。

  發(fā)生火災時,到場的水夫看到指揮自己的救火夫頭搖旗或舉燈,則應挑水向前。救火夫頭見水一擔給一支水簽,事后見一支水簽給一文錢。地方官府通過識別旗幟或燈籠的顏色、標記,分別予以獎懲。如果水夫不聽從救火夫頭的指揮,或救火夫頭假公濟私,克扣水錢,一經發(fā)現,官府即予查辦。

  清代民間有救火會、救火社、水會、水局、水龍局、撓鉤會等消防組織。撓鉤會是清代天津一些救火會附設的組織,該會由若干人組成,配置大小撓鉤、鐵錨等工具,專門負責在火場上破拆房屋、切斷火路、扒火道、防止火勢蔓延擴大等任務。

  清朝的機桶(火龍)在當時是十分先進的救火器具,也是消防車的雛形。至清朝光緒年間,消防器材裝備發(fā)展為用人力扛拉的木制抬龍,以及吊桶、銅鑼、大纛旗和各小旗(大、小旗均用藍底白字)、梯子(竹制)、警鈴、撓鉤、刀鋸、斧鑿、杠索、燈籠、號衣、號帽、防火背心等。

  庚子事變,八國聯軍占領天津后,在天津劃分了租界,為防火災,意大利軍招募華人組織官辦救火會,隨后英租界也組織了天津志愿消防隊。1902年,袁世凱在天津成立南段巡警總局后,救火會便交由該局監(jiān)管,改稱南段巡警總局消防隊。這便是我國第一支消防警察隊。翌年,北京也組建了消防警察隊,隨后南京、廣州、長沙等地相繼建立消防隊。這些消防隊初建時均由當地警察廳、局直接管轄。(賴晨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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