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消防手續(xù)不合格 觸及消防“紅線”被叫停
更新時間:2014-03-04 17:06:27
“我們商城今年1月8日接到消防支隊下發(fā)的《責令限期整改通知書》,2月15日又再次接到相關通知,第二天就按照要求將大小兩個游樂場全部關停了?!蓖蹩偢嬖V記者,消防安全是條“紅線”,商場原來有一個280平方米的大游樂場和一個108平方米的小游樂場,在消防支隊下達《責令限期改正通知書》后,商城已關閉了這兩個游樂場。目前,相關善后事宜正在進行中。
那么,消防對室內(nèi)游樂場的要求到底有哪些?過去孩子們經(jīng)常去的榮資商廈等游樂城真的不符合消防要求嗎?記者就此詢問了市消防支隊防火處相關人士,他告訴記者,根據(jù)《建筑設計防火規(guī)范》的相關規(guī)定,托兒所、幼兒園的兒童用房和兒童游樂廳等兒童活動場所不應超過3層或設置在4層及4層以上樓層或地下、半地下建筑(室)內(nèi)。此輪包頭市關停的游樂場有3個設在地下一層,2個設在商城四樓。
很多商場在向消防部門提交建筑圖紙時,并沒有將兒童游樂場劃歸入內(nèi),消防部門無法準確判斷店鋪究竟用于哪些經(jīng)營項目。很多商場是在通過消防審核并開始經(jīng)營后,通過招商形式將兒童游樂場引進商場內(nèi)的,因而還需要依據(jù)游樂場的大小面積履行相關的消防手續(xù)。除樓層要求外,室內(nèi)兒童游樂場的建筑材料也不得使用可燃易燃的材料。同時,還應在明顯的位置張貼消防安全警示和疏散出口位置指示。